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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离婚案也要调解吗?

来源:上海婚姻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8-01-18     浏览次数:

摘要:一般情况下,在离婚案件中,调解通常会在诉讼的各个阶段采用。而且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先对婚姻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再作裁判。下文上海离婚律师为您详细介绍。

二审离婚案也要调解吗?

离婚纠纷的案件中,我国《婚姻法》规定,应当对离婚的夫妻先进行调解,夫妻感情确实无法调解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判决。

近日,一对年过半百的夫妻因感情不和闹上了法庭,丈夫觉得妻子老是“啥事都要说了算”愤而起诉,一审中,法官认为二人的感情尚未完全破裂,因此判决不准离婚。老汉不满一审判决,再次上诉。上诉后,中级人民法院先对二人进行了调解,经法官的耐心调解,二人终于握手言和,不再离婚。

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进入二审程序的离婚纠纷依然可以适用调解程序。

调解程序是一种审判前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的程序,实践中的调解程序更加符合当代善良风俗、社会伦理的一种需要。进入二审离婚程序的诉讼也可以先进行调解,调解不仅一审适用,二审也适用。只有经调解无效,确实夫妻感情已破裂的,法院在实际审判中才可能会判决离婚。

离婚调解不成怎么办?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184条: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是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185条:第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与子女抚养、财产问题一并调节,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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