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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诉讼离婚无子女如何判决

来源:上海婚姻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22-04-11     浏览次数:
  一方诉讼离婚无子女的判决就是围绕着是否能够解除婚姻关系,此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具体情况作出判决:当婚姻双方当事人就是否离婚,以及夫妻财产分割与子女的抚养问题不能达成协议时;主张离婚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终由法院判决,双方的婚姻关系自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生效时解除。
 
  一方诉讼离婚无子女如何判决?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另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被告必须到庭的,可以拘传。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所说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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