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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抚养

家暴离婚孩子怎么判,要怎么争取,需要什么证据

来源:上海婚姻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19-04-26     浏览次数:

  离婚最重要的问题就是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权的纠纷,争取孩子抚养权是很多离婚家庭的必修课,在考虑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一般是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但是如果一方家暴,另外一方是不是更有利于争取抚养权呢,那么在因家暴离婚孩子会怎么判呢?离婚要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离婚争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一、家暴离婚孩子怎么判

  1、确定一方有暴力,另一方获得孩子的可能性较大。因为暴力对孩子的成长会不好。

  2、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夫妻双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抚养等因素来判断。

  3、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除非女方有不适合抚养的情况,10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若有两个小孩,原则上是一人抚养一个小孩的

  二、离婚要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新婚姻法子女抚养权原则规定是,如果父母离婚,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改变。子女抚养权,主要取决于抚养条件。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三、离婚争孩子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

  孩子抚养权,目前离婚案件基本上都是争夺孩子抚养权,最大的原则就是要儿童利益最大化,无论是我国婚姻法,还是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是儿童权益公约,都体现了这个理念和原则。

  关于孩子抚养权的案件,法院审判原则有三个:

  1、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归母亲,除非母亲根本没有任何的能力,而且她也表示不要,这两点都要具备。

  2、两周岁到十周岁孩子的抚养权,要看父母哪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条件。

  3、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抚养权,要尊重孩子的意愿。

  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证据形式:

  1、工作收入证明;

  2、住房证明;

  3、孩子户籍上学证明;

  4、照片、录音、录像:反映孩子跟父母哪一方关系更好;

  5、父母的品行或身体疾病的证明。

  证据取得方式:通过单位、学校、居委会、医院等相关方面。

  通过上文为您详细介绍的家暴离婚孩子怎么判,要怎么争取,需要什么证据的法律知识,我们可以知道争取孩子抚养权这一焦点问题中,不得伤害孩子的感情,不要刻意的突然改变孩子的生活方式,如果孩子已满十周岁,要尊重孩子的意见,且不可盲目的争取抚养权而伤害到孩子感情。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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