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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律师解答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

来源:上海婚姻律师网     作者:上海离婚律师     时间:2021-12-15     浏览次数:
    如果您想了解上海法律咨询,上海刑事辩护律师,上海刑事律师,上海离婚律师,上海律师电话,在上海找关于上海律师方面的问题可以联系我们事务所。现在的离婚率是重之又重,高之又高,婚是离了,孩子怎么办?归谁抚养,抚养费又该出多少,今天我们一起来探讨一下:
 
    上海离婚律师解答离婚后孩子的抚养问题
 
    (1)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义务。
 
    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义务,或者对子女抚养、财产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人民法院支持,对方当事人仍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离婚证遗失或者损坏的。
 
    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凭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向办理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出具解除夫妻关系的证明。解除婚姻关系证明与离婚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当事人一方反悔的。
 
    离婚后一方反悔的,应当向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解决。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根据当事人申请的具体情况和理由,作出相应处理。一方希望夫妻复合,另一方同意的,双方可以共同到一方住所地婚姻登记处申请再婚登记。
 
    (4)离婚登记的撤销和复议。
 
    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应当注销登记;向离婚一方宣告解除婚姻无效并收回离婚证,对一方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认为符合离婚登记条件,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或者对处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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