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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

来源:上海婚姻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21-09-26     浏览次数:
    上海协议离婚后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上海离婚后财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
 
    1、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2、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应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
 
    3、离婚时有夫妻双方都知道的共同财产未分割,离婚后要求分割的。
 
    对共同财产要求分割的权利是基于物权产生的权利,但又不同于一般的物权。要求分割时,如共同财产的在离婚双方或一方掌控下,可以基于物权要求分割共同财产,不应受时间的限制。如要求分割时,共同财产已经不受双方或一方掌控,就演变成一方向另一方要求赔偿的债权,应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时起两年内起诉,否则丧失胜诉权。
 
    综上所述,离婚后财产纠纷,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一方当事人以受到欺诈胁迫为由撤销离婚协议的,诉讼时效期间为离婚后一年,另一种情况为:协议离婚后一方当事人发现另一方有变卖、毁损、转移、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的,从发现之日起三年内可以请求法院再次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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