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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来源:上海婚姻律师网     作者:上海律师     时间:2021-09-15     浏览次数:
    夫妻对离婚相关事宜不能达成一致的,可起诉至法院起诉离婚,一般离婚诉讼可分为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判决阶段等三个阶段。下面,上海离婚律师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向法院起诉离婚的程序。
 
    上海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离婚夫妻向法院起诉离婚程序分为三个阶段:起诉阶段、审理阶段、判决阶段。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
 
    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①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二、审理
 
    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三、判决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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